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严格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标识码为:4141012058
办学类型: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学校地址: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历证书颁发: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颁发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领导与监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方案,确定招生录取名单,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五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反映学校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371-23658068。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6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对口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九条 各专业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十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校2026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6人间800元/年·生。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不含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10000元/人/年。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不含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6000元/人/年。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不含留学生),平均3700元/人/年。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1200元/人,三等600元/人;劲崧奖学金5000元/人(团队);黄河奖学金3000元/人;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分别为一等3000元/人,二等1200元/人,三等600元/人。
7.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一定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
8.其他资助: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过冬棉衣棉被等临时资助项目。
9.若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按最新公布政策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个人档案须转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参加全日制培养。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注册学籍,并严格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学校以往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邮编:475004
咨询电话:0371-22225678
咨询QQ群号:1群80723831,2群66654658,
3群135879368,4群152479416
学校网址:https://www.yrctu.edu.cn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对口招生专业计划一览表
2025年12月1日
附件
2026年对口招生专业计划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年) | 学费 (元/年) | 招生计划 |
1 | 水利水电工程 | 4 | 5000 | 80 |
2 | 自动化技术与应用 | 4 | 5000 | 80 |
3 |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4 | 5000 | 80 |
2026-01-20 11:1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招生
2025-10-25 18:10
各位考生: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单招考试将于4月2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特提醒以下事项: 一、时间安排序号时间地点内容14月17日9:00~17:005号实训楼2楼SY5228房间小
2025-10-25 18:09
学校标识码:4141012058 河南省学校代码:6258普通类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学费(元/年)招生对象学制D1水文与工程地质4200高中生、社会考生3年D2水利水电工程技术4800高中生、社会考生3
2025-10-25 18:0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黄河水利职业技术
2025-10-25 18:06
各位考生: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将于4月8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特提醒以下事项: 一、合理规划时间4月6日-7日,考生登录学校单招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A
2026-03-12 11:59
2026年单招常见问题解答一、招生对象1.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2.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二、志愿填报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
2026-03-12 11:44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对口计划 所属专业大类 最高分 最低分 省控线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 50 电子信息与电气类 478 252 179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 30 电子信息与电气类 285 222 179 电力系统
2026-03-11 11:1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决定2026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职单招(一)招生对
2026-03-06 14:59
序号专业类别专业名称录取最高分最低分1资源环境与工程建筑类建筑工程技术1604993792资源环境与工程建筑类建筑装饰工程技术904944083资源环境与工程建筑类工程造价905034494财经商贸类大数据与会计1705013395机电与制造类电梯工程技术454042026机电与制造类工
2026-03-04 14:14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决定2026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