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城市学院高职(专科)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1084)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中职(七年贯通)
办学类型:北京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民办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并举办中职、高职专科教育。
第三条 办学地点:主校区(顺义区杨镇木燕路杨镇段26号)、航天城校区(海淀区西北旺皇后店路6号)
第四条 招生依据: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北京城市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讨论制定招生政策及决定招生过程中重大事项。
第六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城市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北京城市学院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5年拟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人数 | 学制 | 上课地点 |
540112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10 | 三年 | 顺义区杨镇木燕路杨镇段26号 |
备注:
1.招生计划中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各占一半。
2.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3.最终招生计划与专业信息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九条 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已参加北京市2025年高考报名并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3月22日8:00—3月26日12:00
(三)报名网址:https://zs.bcu.edu.cn/
(四)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报名时间内使用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
2.上传报名材料: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在报名时上传报名系统,材料要求见北京城市学院发布的《2025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报考指南》。
3.缴费: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的考生均需按要求缴费完成报名。
第十条 符合报名条件且按北京城市学院要求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方具备考试资格,考试包含笔试与面试,具体考试要求及方法见北京城市学院发布的《2025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报考指南》。
第十一条 按照北京市要求,原则上每个考生同一时间仅可报名参加一所院校的高职自主招生考试,请谨慎报名。考生完成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录取办法
(一)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要求方具备录取资格。成绩计算方法和合格要求见北京城市学院招生网后续发布通知。
(二)根据“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录取时根据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籍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城镇户籍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0分。
(三)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四)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本次招生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五)北京城市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北京城市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被北京城市学院录取后,不可再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十三条 其他注意事项
(一)北京城市学院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北京城市学院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不再单独安排其他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二)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及第九条涉及专业要求的学生将视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勤贷政策
第十四条 北京城市学院2025年高职自主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每人209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每人3000--4000元/学年。
第十五条 北京城市学院学生奖励主要分为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三个系列,其中国家级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省部级奖学金包括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等奖项;校级设立四个等级奖学金、学习之星、优秀学生干部等十余项奖项。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专门的学生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助学服务,还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注册报到与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经北京城市学院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北京城市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八条 考生应在申报材料及考试过程中秉持诚实、诚信,若有谎报信息、伪造材料、违纪舞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经确认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关于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涉及退费时,按照《北京城市学院退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早于本章程的有关本校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北京城市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修改本章程,本章程解释权归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学校网址:www.bcu.edu.cn
招生网址:zs.bc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
2025-10-24 13:04
一、考试对象:已完成2025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及缴费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加试。二、考试时间:笔试时间:2025年3月30日 8:30-9:30面试时间:2025年3月30日 9:40-11:30三
2025-10-24 13:03
一、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中职(七年贯通)学校简介:北京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有民办体制的综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颁发国家
2025-10-24 13:0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城市学院高职(专科)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
2026-03-13 17:14
2026-03-03 13:14
注:最终计划及报考政策以北京市高招办公布为准
2026-01-05 16:14
许多北京中职中专技校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想要参加北京单招升学考试,但是对北京单招不是很了解。下面3721单招网小编就详细介绍北京高职单招、包括北京高职单考单招(三校生专属)、北京高职自主招生(普高生 + 三校生通用)、北京单考单招艺术类、北京单考单招体育类
2025-12-23 10:14
详情 学校简介历史悠久,开放融合。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是一所具备独立颁发国家认可学历证书资质的全日制、全国统一招生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前身为1985年成立的中国科技经营管理大学。2001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老一辈无产阶级革
2025-10-31 10:53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为会计学和企业管理,招生计划为10人,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一、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