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学校党委班子成员
成员:下属各学院、部处室党政负责人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命题、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如下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与就业处)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招生计划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各类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试题的命题、审核和保管;编排和落实考场;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组织考试、批卷及登录成绩。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转递、保管的安全;维护报名、考试期间校园秩序;负责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安全。
(4)财务组(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单独考试招生财务制度及报名考试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宣传网络组(责任部门:党委工作部、信息网络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期间的网络宣传和报名系统的调试和维护工作。
(6)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录取等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的监督监察工作。
(7)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学校供电、通讯、校园环境卫生、饮食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8)医疗保障组(责任部门:医疗护理学院、卫生所)
负责学校考场及校内公共场所清理、消毒等工作,能够处理考试当天的突发医疗卫生事件。
二、招生对象及体检要求
招生对象: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参加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体检要求:考生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校统一组织复检,不符合体检规定的考生取消学籍注册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2025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 | 招生对象 | 语种 | 学制 | 学费 (元/人·年) | 备注 |
1 | 520201 | 护理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2 | 520202 | 助产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3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900 | |
4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5 | 5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000 | 师范类 |
6 | 570103K | 小学教育(师范类)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000 | 师范类 |
7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8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9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0 | 460304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800 | |
11 | 460201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2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3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4 | 470204 | 石油化工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5 | 4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6 | 420902 | 化工安全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7 | 470203 | 精细化工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8 | 470210 | 化工装备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19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500 | |
20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500 | |
21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500 | |
22 | 540101 | 旅游管理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500 | |
23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24 | 440501 | 工程造价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500 | |
25 | 420404 | 油气智能开采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26 | 420401 | 油气储运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27 | 420406 | 石油工程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28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29 | 510211 | 工业互联网技术 | 高中及中职生 | 英语 | 3 | 4900 | |
30 | 520201 | 护理 | 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31 | 5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中职生 | 英语 | 3 | 4000 | 师范类 |
32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33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34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
35 | 470204 | 石油化工技术 | 中职生 | 英语 | 3 | 5000 |
说明:
1.单独招生学生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待遇;
2.最终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报名及收费
(一)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及收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4月3日。
2.报名方式:考生全部采取网上报名。
3.考试时间:4月12日
4.报名收费: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人,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已缴纳考务费的考生不予退费,请慎重缴纳。
5.报名网址:https://www.pjvtc.edu.cn/
https://pjzy.itez.com.cn/enip/web
6.特殊说明: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设置普通单招端口和中职单招端口。普通单招端口面向中职考生招生专业不设专业对口限制。中职考生选择普通单招端口报考,按高中毕业生审核、考试、录取。
(二)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4月10日-12日登录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命题与考务管理
1.命题
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各项要求,组织命题。严格按照《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参见附件)命题。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
普通高中单招考生考试内容: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中职单招考生考试内容:文化课(语文、数学)满分15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20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总分450分。
普通高中单招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 | 笔试 | 4月12日 | 9:00-11:30 | 校本部 |
中职单招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文化课、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考核 | 笔试 | 4月12日 | 9:00-11:30 | 校本部 |
说明:当日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违规考生处理办法: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六、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学校综合考虑各方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普通高中单招考生和中职单招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所有类别考生未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总成绩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普通高中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中职单招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考核、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不执行普通高考加分政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成绩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查询、上报
2025年4月13日12时前,考生可登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复核方式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校本部查询,0427-2936798。
2025年4月14日零时-2025年4月16日24时在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站报名系统中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在4月25日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可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奖学金及退费说明
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学费详见2025年单独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表,住宿费1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年、二等3150元/年。
退费说明:首先由学生及家长提出退学申请,持退学申请单到学校招生与就业处等学生相关管理部门办理退学手续,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依据《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
八、申诉及举报方式
1.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统筹领导。
2.学校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处电话:0427-2936017
九、招生宣传方式渠道
采取以线上直播及线下入校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科学合理使用招生宣传材料。
十、本方案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999号
邮编:124000
招生热线:0427-2936777 2936004 6952899
传真:0427-2936776
网址:http://www.pjvtc.edu.cn
2025年单独招生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11日-4月3日 |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 |
4月4日-4月9日 | 审查考生报考资格,考生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
4月10日-4月12日 | 考生确认个人信息、打印准考证 |
4月12日 | 学校组织考试,汇总成绩 |
4月13日16时前 | 考生查询成绩,成绩异议考生申诉 |
4月15日-4月17日 | 公布预录取结果,完成预录取工作 |
4月25日 | 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10日
2025-12-31 09:44
报考说明报名条件:已获得辽宁省2026年高考考生报名号报考端口:中职单招端口招生对象:中职生招生专业:护理考试科目:文化课(150分,语文、数学各75分)、专业综合课200分、职业技能考核100分考试形式:均笔答题型:见样题志愿:只能报唯一一个志愿录取方式: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题
2025-10-25 15:35
各位考生及家长:本次单招考试注意事项如下:一、4月11日校园不对外开放,考生不可入校。二、4月12日8:00考生可凭准考证、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校园考场等候区,由志愿者引导进入
2025-10-25 15:33
各位考生及家长:您们好!欢迎报考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为方便考生考试和家长参观休息,现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当日注意事项公开如下。请考生及家长及时
2025-10-25 15:32
报考说明报名条件:已获得辽宁省2025年高考考生报名号报考端口:普通单招端口招生对象:高中生、职高生、中职生(不限专业),即所有考生均可报考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职测150分
2025-10-25 15:31
报考说明报名条件:已获得辽宁省2025年高考考生报名号报考端口:中职单招端口招生对象:中职生(必须学过相应的专业课)招生专业:护理、学前教育、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026-03-13 11:44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招生对象及体检要求招生对象:已完成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可
2026-03-13 11:29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完成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均无具体要求。 渤海船舶职
2026-03-13 11:14
学校概况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是省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4年,时名辽宁银行学校、辽宁金融职工大学。2002年辽宁银行学校和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合并成立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1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兴辽卓越”高职院校、省“兴辽卓越”高职专
2026-03-13 11:00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辽宁省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6〕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组织领导机构略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安排注:1.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结果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
2026-03-13 10:14
一、报名条件:已完成202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生、中职生。二、招生专业:(一)普通高中(中职)类学院代码:12900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校区学费标准(元/年)所属系部1应用化工技术470201滨海校区4500石油化工系2石油炼制技术470202古塔校区45